市公安局实施“四个专”迅速响应人大评议
自3月份市公安局被市人大常委会列为2014年度工作评议部门以来,该局党委高度重视、高标谋划,以“四个专”为抓手,迅速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
一、专门部署。成立以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林振江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4月初以来,相继召开局党委会议、科所队长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人大评议公安工作,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自觉端正态度,积极主动参与,以人大评议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提升公安工作满意度。
二、专项推进。对照本次人大评议重点,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人大评议工作的通知》,对评议的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责任局领导,推行领导包项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督导和推进工作;明确项目责任单位,要求立即自查自纠、分析原因、落实整改,通过人大评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三、专人报送。建立信息专人报送机制,各单位落实1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每月20日前上报组织实施、典型做法、重大案(事)件查处、整改落实等评议工作动态,全面反映各单位评议工作进展情况。
四、专题宣传。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内宣工作,编报《人大评议公安工作专报》,定期向市人大报送;由政工部门牵头负责外宣工作,系统性制定宣传计划,广泛宣传公安工作和先进典型,把人大评议上升为宣传公安、理解公安、支持公安的有效途径。
市人大办:邵万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