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庄严的仪式宣告对宪法的忠诚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征求意见,于日前起草了《瑞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暂行办法》。3月31日,该办法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今后,向宪法宣誓将成为一种常态化,新任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通过向宪法宣誓这一庄严的仪式宣告对宪法的忠诚。
《办法》规定,凡经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选举大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市人大常委会上,需面向国徽,立正站姿,左手持宪法,右手握拳过肩宣誓:“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永远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履职,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陈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