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正式实施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
4月29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首次举行了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世林,副主任姚松鹤、江孟甫、薛小平、薛尧弟和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监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济晚领誓。
在庄严的常委会会场,叶世林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随后,新任命人员自然站直,神情庄重,面朝主席台上的国徽,左手握着宪法读本,右手举拳,声音洪亮,郑重宣誓:“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郑重宣誓,永远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履职,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这一要求,制定出台了《瑞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暂行办法》,同时认真进行组织、精心安排实施。此次宣誓活动,旨在增强新任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强化“一府两院”提请任命干部的国家观念、法制观念,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使他们心中明白“任期干什么,离任留什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向宪法宣誓,是为人民把好选任干部关,更加有效地督促、鞭策他们履职尽责,更是对新任命人员的一种现场法治教育,使他们从内心深处产生一种警示和约束,强化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邵万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