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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督查气象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5-05-28     阅读次数: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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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小平率农资工委通过实地查看、听取市气象局相关工作汇报,对我市《气象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认为,市政府及市气象局高度重视,围绕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逐步落实有序推进,做了大量而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克服了管理体制的障碍,解决了国家气象编制人员的人事基础资料在当地确认的问题,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了市财政及上级专项资金补助。
  针对目前存在的气象人员严重不足,气象观测站环境破坏严重,气象协理员、信息员作用难以发挥等问题,督查组提出五点建议:一、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气象队伍。尽快落实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使之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制定农村、社区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管理考核办法,落实相应待遇并加强业务培训。二、加大对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力度。将气象观测站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并通过对观测站周边的树木进行矮化、限高等手段,确保气象探测环境的长期稳定。三、尽早启用气象防汛大楼。充分发挥气象防汛大楼综合指挥协调的枢纽系统作用,提升防台、防汛、抗旱、森林消防能力。四、加强气象科普知识宣传。要将气象科普知识宣传纳入政府工作计划,以“3.23世界气象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活动载体,通过对接学校、社区、镇街,向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科普教育,提高公众应急避险、防灾自救的能力。五、不断拓宽公共气象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大支农、支渔服务力度,加强与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间的协调联系,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和快速反应能力,强化突发情况下的部门联动;增加对旅游、户外运动等领域的气象信息发布,并不断完善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渠道。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陈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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