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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法贯彻落实中存在“四个有待”问题须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15-06-12     阅读次数: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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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对献血法在全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全市各医院临床用血 100%来自无偿献血,采供血量逐年稳步增长,较好的保障了全市医疗临床用血的需求和安全。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4个要引起重视、并要化解的问题。
  一是宣传工作有待深入。献血“一法一办法”的宣传教育缺乏新思路和新措施,群众献血积极性还没真正调动起来,全社会无偿献血的意识和参与无偿献血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高。社会上还存在着“献血有害健康”、“无偿献血,有偿用血”等错误观念,对献血还存在一定的顾虑。
  二是部门协作有待加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固定采血点设置尚未纳入城市规划,街头采血车或采血点设置受城市管理、道路维护和经营商户等诸多影响干扰的情况时有发生,协调难度较大,不利于血液的有效采集。部分镇街和部门主要领导对无偿献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主要靠分管领导在抓。
  三是采血能力有待提高。固定无偿献血队伍人数偏少,无偿献血受季节、天气和假期等因素影响较大,季节性、时段性血液紧张现象仍然存在,与临床用血需求量不断增长的态势还不相适应。2014年全市市民献血率仅在0.83%左右,低于温州市的0.89%和全省的1.02%。
  四是供血安全有待重视。市血站工作量偏重,人员相对不足,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此外,近年来,在无偿献血人群中,血液HIV(艾滋病)阳性的检出率逐年上升,2014年共发现5例,为全省HIV阳性发现最多的县市,血液安全形势比较严峻。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林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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