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启动气象“四项机制”落实人大审议意见
去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的关于气象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四项机制,有针对性地推进审议意见的落实。
一是联络机制。全市重点单位设置气象联络员和气象安全员,所有镇街配备兼职气象协理员,所有村(社区)都有气象信息员,形成了市、镇街、村居三级联网联防网络。
二是保障机制。将气象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特别是在推进气象现代化方面,明确2011年至2016年要投入建设资金1500万元以上。
三是服务机制。做好气象服务,特别是把“三农”气象服务作为重中之重,建立了农业大户联系卡制度,为100个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联系卡”,提供农事关键期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农气情报、对策建议等气象信息服务。
四是快批机制。做好防雷装置审批工作,推行限时办结、模拟审批、承诺即批、批后补办等审批模式,对重点工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瑞商回归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去年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平均办理时限1.5天,同比提速42.3%。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林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