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
7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干部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郑光德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重要原则及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县乡人代会、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工作、人事选举任免、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加强党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对文件进行了传达。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推进瑞安市人大工作更好发展进行了交流发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世林指出,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意见》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乡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我们要学习领会好、贯彻宣传好、部署落实好《意见》精神,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林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