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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02-24     阅读次数: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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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薛尧弟主持召开法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法制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国民通报了2015年度人大法制工作情况,并就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和2016年度法制委员会工作安排作了说明。与会人员就相关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就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2016年度工作安排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瑞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确定了法制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安排,并研究讨论了检察官履职评议等重点工作。
  会上,薛尧弟副主任指出,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人大设立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这是中央加强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举措。设立人大法制委员会是加强我市人大法制工作的重要契机,对于加强我市的人大法律监督尤其是司法监督工作意义重大。今年是首届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法制委员会的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薛尧弟副主任就法制委员会如何履好职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增强自身的履职能力;二要增强意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三要依法履职,把各项监督工作做好,进一步推进“法治瑞安”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林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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